(1)投票时间:每月6日至25日,为期20天。如遇法定节假日时间需要调整,则另行通知。 

(2)本次活动投票共设五大类:助人为乐好人、见义勇为好人、诚实守信好人、敬业奉献好人、孝老爱亲好人。 

(3)每位投票人每类别每次投票至少选一人至多选两人进行投票。 

(4)每月投票结果于当月最后一天公布名单。 

(5)投票时,投票人在自愿的原则下,请填

写有效联系地址和电话,便于联系。主办单

位对投票人信息严格保密。 

(6)禁止采用技术手段进行舞弊性投票。 

 
见义勇为 姜葳

姜葳,男,2005年5月14日出生,依兰县第一中学初二八班学生。姜葳同学认真遵守校规,勤奋努力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良,日常表现优秀。在学校尊敬师长、热爱集体、团结同学,是一名品学兼优的学生。在校外尊老爱幼、孝敬父母、乐于助人,是一名优秀的新时代少年。2019年他被依兰县人民政府授予“依兰县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被中共依兰县委宣传部、依兰县教育局、共青团依兰县委员会、依兰县妇女联合会、依兰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授予依兰县“新时代好少年”荣誉称号。
见义勇为,勇救花季少年。7月25日12时,姜葳和朋友去依兰县体育路附近牡丹江江边玩,碰见来玩水的李某。看到李某往深水处走,他大声提醒李某“那边水深,有旋涡,很危险的,别过去”,但李某并未将他的话放在心上,继续向深水区跑去,当姜葳和朋友想再次提醒李某危险时,李某已经一脚踩空“扑通”一声摔倒在水里。李某在水中拼命挣扎、大声呼喊“快来救我!”。姜葳听到呼救声义无反顾的和孙宝祥一起跳水救人,他没有任何的犹豫和迟疑,全力营救落水者。由于7月雨水多、雨量大,牡丹江正值汛期,水流湍急,给姜葳救人带来了极大的困难,好在姜葳个子高,他果断的拽住李某的头发,此时,姜葳感觉到脚下很滑,根本站不稳。他又拖起李昊阳肩膀,奋力将落水者拖上了岸。这时姜葳再回头救孙宝祥时,发现孙宝祥早已不见了踪影。他赶紧大声呼救,同时让岸边的同伴报警。
他虽年仅14岁,却能在他人危难之时奋不顾身跳下水,挽救了一个同学的生命;他是家中唯一的男孩,却将自己的生死置之度外,只为了拯救一个生命;他是一个普通的孩子,却用实际行动赢得他人的敬仰和佩服。事后姜葳一再表示,救人只是出于一种本能的反应,有能力就要去施救。相信这是他的肺腑之言,更是一种人性的真实。在那千钧一发之际,容不得半点迟疑与犹豫,这样的本能并不是凭空而来,而是源于善与爱在日常中的点滴集聚。没有过多的豪言壮语,有的只是朴实无华,这就是姜葳,就是我们在新闻中看到的英雄、雷锋!
品学兼优,彰显高尚品格。姜葳同学勤奋好学。几年来,他的学习成绩都十分优秀。他曾经担任过班里的劳动委员和课代表。一些同学经常向他请教,他总是不厌其烦、尽其所能回答同学们的提问,许多同学在他的帮助下得以迅速提高学习成绩。在学校里,他总是主动帮助老师做力所能及的事情,抢着参加班级劳动,不顾紧张的学习,毫无怨言地积极帮助老师、同学搬运东西,多年来主动承担了班里各项劳动任务,经常放学后将班里卫生打扫干干净净后才回家。姜葳在同学中享有较好的威信。每当同学需要帮忙时,他都全力提供帮助。他具有刻苦求知的好学精神,在学习上不畏困难,孜孜以求。他具有见义勇为的奉献精神,英勇救人的行为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新时期青少年的良好精神风貌。
孝顺质朴,堪称模范少年。姜葳同学懂事体贴。他出生于一个普通家庭,家境情况一般。作为一名00后少年,他没有桀骜不驯的习惯,从不贪图物质享受,生活简朴、从不攀比吃穿,而是十分懂得体贴父母,是父母眼中最可爱、贴心的儿子。面对如潮的赞美声,朴实的姜葳没有任何改变,仍然一如既往地生活和学习。勇救落水同学绝对不是偶然的或者心血来潮,而是他一贯以来优良品质的自然体现。姜葳同学高尚的人格魅力是他在学校长期受到良好的教育及在家中得到父母良好风范熏陶的结果。
姜葳同学在他人危难之时伸出援手,展现了依兰学子高尚的道德情操和优良的作风素质。他为我们树立了榜样,也为构建和谐社会注入了正能量。希望我们每一个人都能捧起姜葳同学带来的这枚见义勇为、助人为乐的种子,继续传递,继续播撒,让传统美德的花香氤氲在社会的每个角落,把温暖传递给身边的每一个人!